注册公司不为营业图虚开增值税发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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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1:03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注册公司不为营业,只图虚开增值税发票,来骗取国家税款。近日,宣武检察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 据了解,去年9月初,王某伙同他人为牟取非法收入,在本市宣武区鸭子桥路分别注册了两家公司。去年12月,王某指使财务人员先后从宣武区国家税务局,以两公司的名义购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虚开税款数额共计人民币183.6万余元。
2004年1月7日,在宣武区国家税务局,王某指使财务人员填写纳税申报时,被当场抓获,同时收缴虚开的北京增值税发票存根60份。 作者:张丽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