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割电线600米俩贼均获5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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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1:03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四川来京人员冯某和田某,在打工期间盗割电线获利。近日,顺义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分别判处二被告五年有期徒刑。 今年1月间,冯某和田某曾4次带着加力钳、脚扣等工具,深夜溜到顺义区、昌平区的4个村,爬上电线杆,割断正在使用的电线600余米,价值人民币5000余元。后二人在销赃时被当场抓获。
顺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某和田某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王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