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项保护规划明年6月底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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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2:18 新闻晨报 | ||||||||
记者谢惠仁 晨报讯到明年6月底,住在历史文化风貌区的居民、单位,或者正在风貌区建设的单位,都必须依照规划部门编制的保护规划行事,即使是动风貌区内的建筑砖瓦、绿化,也必须依“规”办事,而不能“乱说乱动”。
记者从昨天进行的市政协年末委员视察活动中获悉,市规划部门正在抓紧编制中心城12个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目前,衡山路-复兴路风貌区保护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并获批准,新华路风貌区、山阴路风貌区(包括多伦路、溧阳路地区)保护规划的编制也已接近尾声。 据介绍,风貌区保护规划将对沿街建筑和需要改造建筑的高度进行规定,并提出每一地块的各项规划控制规定等。有关部门将在规划编制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保护的试点工作。 除上述3个风貌区外,列入中心城历史文化风貌区的还有外滩、老城厢、人民广场、南京西路、愚园路、提篮桥、江湾、龙华、虹桥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