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女三次纵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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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2:19 新闻晨报 | ||||||||
记者葛志浩通讯员敏谂 晨报讯为偷表姐的钱款,花季少女王某以纵火为饵“调虎离山”。继而为掩饰偷窃行为,竟然再三纵火。日前,闵行法院以放火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今年6月,16岁的安徽籍少女王某经人介绍到南汇区某服装公司工作,晚上则与表姐同
今年7月5日晚11时,夜深人静,王某来到公司仓库,将事先准备好的火柴点燃后扔了进去。见火苗蹿起,她迅速回到宿舍。20分钟后,有人叫喊救火,她跟随表姐等人赶到现场佯装救火,中途伺机返回宿舍,窃得表姐200元。 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的王某,还是遭到了表姐怀疑的目光。于是,为了消除这一怀疑,她决定再次放火。翌日晚同一时间,王某故伎重演。此举非但没有消除表姐的怀疑,表姐反而专门打电话询问王某的父母,王某是否有偷窃前科。此行惹怒了王某,当月12日下午,她将公司三楼一房间内的棉絮点燃后,扔到楼下塑料顶棚上,导致顶棚被烧毁。 欲盖弥彰的做法,反而使得公安机关将目光集中在了王某身上。当王某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委托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精神鉴定,结果显示均属正常,其纵火行为仅仅是为了掩盖偷窃200元的行为。王某三次纵火,给服装公司造成了2400元的直接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