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险不退 新险须投 易县客车缴"双重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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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2:33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驻保定记者 国风 一辆正常运营的班线客车,在各种手续齐全的情况下,突然被要求再购买一份保险,否则就必须停运,易县交通局运管站的这一做法在当地客运市场引起了轩然大波。 事件:一车要买两份保险
近日,记者在易县了解到,今年9月20日,易县交通局运管站向所有客运公司和个体车主发了一个通知,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凡在易县境内从事公路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必须依法参加承运保险。自2004年10月1日起按最低保费100元/座,保额2万元收取。通知发出后,人们议论纷纷,因为正在运营的客车原先都在不同保险公司投过保。 易县运管站宋凯军站长说,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此规定原定于10月1日起执行,后来推迟了一个月。 车主:切身利益受到侵害 据易县的客运车主反映,有的车主觉得此举凭空增加许多经营成本,跑车只能是赔钱,就办了歇业手续。也有的车主想跑车,可没有钱交,最后运管站出台了一项措施,由车主向运管站承诺,在11月20日前交上承运人责任保险,并写出书面保证,就可以先跑车。但11月20日之前必须交上保险费,否则,将会被摘牌或扣车。 现状:仅一位车主买新险 记者了解到,从11月1日起,易县境内三条线路百余辆客车中,目前只有一辆办理了承运人责任保险。 易县某保险公司的负责人明确地说:“我们同车主签订为期一年的保险合同,不可能因为运管站的一纸通知就把合同撤消,我们会严格按原保险合同为保户服务的。”旧保险无法退,新保险必须投,易县境内三条客运线路的百余辆客车进退两难。 (请高女士领取线索奖5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