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代被告宣读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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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4:12 新京报 | ||||||||
中学生捅死同学案开庭,一被告看不清字迹 本报讯 (记者李欣悦) 昨日,老张在法庭上与被告怒目而视。老张的儿子在与两被告孙某、宋某的儿子发生争执后,被孙某儿子孙明持刀扎死在学校走廊里。为此,老张提出15万余元的索赔。
三个男孩孙明、张东、宋强都是该县某中学的学生。 去年10月17日早7时许,张东和宋强因琐事发生矛盾,于是张东和几名同学将一同走在学校走廊里的孙明、宋强二人堵住,几人随后发生争执并厮打,孙明拔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将张东及另一名同学扎伤,后张东抢救无效死亡。 去年12月,张东的家长和学校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张家今后不再向学校提任何要求,学校一次性赔付33万余元。 今年3月,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孙明有期徒刑15年。 失去儿子的老张是一家建筑公司的工长,他在法庭上情绪激动,当被告孙某陈述自己意见时,他打断说:“你说什么乱七八糟的!”被审判长制止。 被告孙某和宋某一致认为,是老张的儿子张东先挑起事端,再召集众人持棍棒殴打孙明和宋强,在被打得疼痛难忍的情况下,孙明才持刀扎人。 孙某和宋某对于老孙出示的误工费等证据拒绝质证,而老张也称无法判断孙明头部伤的诊断书真实与否。而孙某因为看不懂诊断书上的字迹,只得由法官代其宣读该份证据。 两被告一致认为,他们的孩子也是受害者,此案在学校教学楼内发生,学校应负主要责任,而张某已经获赔33万,不该再向他们索赔。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文中学生为化名)报料线索一经采纳,奖金至少百元 ,还将进行线索评奖,奖金最高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