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巡逻摔成重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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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4:37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昨日,市民刘女士拨打本报热线“2205110”,反映她丈夫在进行保卫巡逻时意外摔成重伤,花去了数万元医药费。她想知道,他丈夫的权益该如何维护。 据刘女士介绍,她丈夫是长沙某工厂职工,在该厂保卫科负责巡逻。10月16日凌晨,他在一拐弯处欲对一辆货车进行登记抄牌时,另一辆车恰从对面开来,车前灯的光照得睁不开眼,情急之下,他掉入一个四五米深的大坑里,当场昏迷。同事发现后,将他送进长沙市
针对刘女士的疑问,记者拨通了12348法律维权热线,向有关律师咨询。喻娟律师介绍,刘女士丈夫所在工厂垫付医药费的做法合乎法律规定。刘女士的丈夫和他的单位是一种劳动关系。在上班工作时,因为工作而受伤属于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工伤期间,单位应该照常发给受伤职工工资。工伤由单位向劳动部门申报,作出工伤鉴定,根据工伤等级享受不同的工伤待遇。 作者:卢先兵 贺红艳 (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