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儿子公路边坠崖身亡 母亲状告公路局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4:4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雨城区法院:公路沿线设施对行人安全不具有预防功能

  曾夏萍质疑:为什么没有采用最高法院新的司法解释

  备受关注的广西妇女曾夏萍状告雅安市公路局和雅安市雨城区公路养护段一案(本报曾于今年6月18日8版报道)终于有了结果。上周,曾夏萍接到雅安市雨城区法院的判决书,法
院驳回了她要求被告为其儿子坠崖身亡承担安全责任、赔偿150300元的诉讼请求,判定被告不承担任何责任。据介绍,这起状告公路局因为没有尽到安全设施义务而致人死亡的案件在全国也极为罕见。

  案起:儿子坠崖50米身亡

  曾夏萍是广西桂林人,其独子陈林曾在雅安打工。2002年3月6日,陈林不幸在雨城区对岩镇原108国道坠崖身亡。母亲曾夏萍两年后才获知此事,并于今年3月8日来到了儿子坠崖的公路边上,她说,当时公路边是50米高陡峭的悬崖,悬崖下是一个布满乱石的河滩。她细看发现,公路边的警示柱被破坏得仅剩下一根,没有其他的安全围栏和警示标志,公路上白线划出的人行道只有一米宽。她认为雅安市公路管理局及雨城区公路养护段没有尽到公路安全设施维护、管理的责任,在儿子坠崖死亡上负有重大安全责任,于是将雅安市公路管理局、雨城区公路养护管理段告上法庭。雨城区法院于今年7月15日立案。8月30日、10月19日,法院两次开庭审理此案。

  举证:警方证据采信成焦点

  法庭上,针对陈林之死,雨城区公安分局曾出具过三份证明。法庭采信了两份,另外一份是否被采用,对此案的审理将有重要作用。据介绍,这份证明是今年4月19日,由雨城区公安分局法医伍华雅出具的,后面落款处加盖有公安分局的公章。记者在上面看到如下字样:“从死者的位置推断,可能是从火夹湾大桥头的公路上摔下。其公路边的确没有护栏和警示牌。”

  原告律师认为,这份证据足以说明公路养护段对陈林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法院没有理由不采信。但被告律师则认为,落款处是法医的姓名,这说明是他的个人行为。

  争议:公路警示设施不保护行人?

  双方最大的争议焦点是公路警示设施对行人起不起保护作用。被告称,根据交通部有关规定,公路警示桩只对车辆行驶起导向作用,对行人不起保护作用,因为此路段是开放式公路,不是城市道路。

  曾夏萍的代理律师认为,交通部的规定只是行业规定,不能逾越法律。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有关司法解释说:“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员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将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他认为,陈林之死与公路局是有关系的。

  法院:未举证公路安全瑕疵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实。原告虽然举证证明了陈林死亡时原国道108线“火夹湾”大桥附近没有护栏,却没有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被告对该路段的警示柱存在维护和管理瑕疵。根据道路交通养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护栏和警示柱等公路沿线设施是为了提高公路服务性能、保障行车安全和交通畅通,并未明确规定这类设施对行人安全具有预防功能。因此,法院对曾夏萍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并要求原告承担案件受理费和诉讼费。

  质疑:法律适用有误?

  据曾夏萍称,关于此案她总共起诉了两次,第一次是在4月20日左右,但她在5月8日撤诉了。原因是为了赶上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有关司法解释的适用期(该司法解释由今年5月1日施行)。为了能有胜算,她依法进行了撤诉,并于7月15日重新起诉。

  但是这次判决下来后,法院并没有采用此项司法解释,依然要求原告举证,并因为原告证据不足而判败诉。曾夏萍对此感到不解,为什么法院没有采用这项新的司法解释呢?她表示将继续上诉。

  记者调查

  公路下是绝壁多人曾坠落

  10月10日,因为雨城区法院和雅安市公路局等有关部门以及起诉人曾夏萍要到现场去作调查,记者随后也赶到了位于雨城区对岩镇火夹湾大桥108国道陈林出事的地方采访。

  记者看到,在陈林坠崖的路段上,公路整洁宽阔,各种车辆不时驶过。公路的一侧是山体,另一侧就是高达50多米的悬崖,曾夏萍说,儿子就是从这里掉下去的。记者看到,人行道是用白线划出来的,仅有1米左右宽。在悬崖边上,20米左右的路段上竖立了7个安全柱(记者6月17日曾采访雅安市公路局局长王翔,他介绍,该路段的安全桩是今年4月份公路大修时才补上的。)每个柱子之间大约是3米左右。记者探着身子往悬崖下看去,只见岩壁几乎垂直90度,山底则是一片乱石。

  据周围人称,多人曾经在这里摔下死亡。在此路段洗车的姜丽说,1993年,她的父亲就是从这儿掉下去的,掉下了三四天,家人才发现。据了解,村民邓世明的母亲在去城里卖菜时也从这里摔下去死亡。还有一个倒垃圾的师傅不小心掉了下去。据介绍,以前这里还发生过几次车祸。

  记者询问一过路村民,她说,这条路是他们进城去卖菜的必经之路,每次走到这里,特别是靠着悬崖边就很害怕。因为这里曾经是国道,来往车辆特别多,车子开得飞快,有时候一慌张就容易出问题。现在虽然是省道了,但车辆还是不少。

  据记者了解,此处离雅安市区不过10分钟左右的车程,对岩镇也属于雅安市区的卫星镇,这里的村民要进城购物或者卖菜都要经过这里,由于路不是很远,很多村民都是步行进出。记者当天下午在此路段统计,在半小时内就有20余人从此经过。村民多次呼吁,要求有关部门重视这里的交通状况,加强这里的行路安全设施,确保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文/图见习记者 涂劲军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彩 信 专 题
维他小子
营养健康维他小子
张惠妹
激情火爆性感阿妹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