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公款女校长获刑六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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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4:5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原四川省对外经济贸易学校(现改为省某职业学院)校长张建华(女)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8.52万元。昨日,新都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张建华有期徒刑六年。
张建华在2001年3月至2003年1月担任校长期间,以给学校创收为名,在该校与某师范大学联合办研究生班的过程中私设小金库,私自截留学费28.9万元,后与他人私分了12.4万元,其中张建华侵吞8.52万元。案发后,张建华及家属拒不退还贪污的公款。 昨日庭审中,张建华当庭翻供,辩称没有贪污公款,是借的钱。法庭经审理后认定,张的辩解不成立。童建忠记者黄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