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虚假合同偷逃应缴税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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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5:37 深圳商报 | ||||||||
伪造虚假合同偷逃应缴税款 观澜国税查处一外企 【本报讯】国税观澜分局近日查处了一起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偷税的重大恶性案件,涉案金额高达60多万元,为国家挽回了损失。
据悉,该涉案企业是一家外商独资、主营扬声器的电子公司,根据金税工程转来的协查函反映,该公司有重大偷税嫌疑。国税观澜分局检查科立即对其进行调账检查。在清查的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开出的一张可疑的手续费清单,税务人员顺藤摸瓜,查清该公司于2003年间多次通过虚构业务订立虚假合同,伪造虚假送货单、入库单,接受所谓的外贸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共40份,税款将近60万元,其中50余万元已在观澜分局申报抵扣税款。此外,该公司还利用杭州公司开具的作废发票进行抵扣,并采用销售产品不入账、不足额申报纳税等方式隐瞒销售收入,偷逃增值税将近3万元。(陈燕梅石薇) 作者:陈燕梅石薇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