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帮老大”一审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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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6:08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只有小学文化的安徽农民王云俊以老大自居成立犯罪集团,美其名曰“永久公司”,以收保护费等方式结伙携带斧子等凶器抢劫、敲诈在京做生意的同乡。昨天,二中院以抢劫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其3万元犯罪所得发还被害人。 1996年8月至10月间,王云俊在朝阳区东坝河等地,组织成立了以他本人为首,名为“
定,敲诈所得的40%交自己。加入该公司的“员工”都要割破手指,喝血酒,按血手印。 1996年10月5日18时许,王云俊与同伙在本市朝阳区一大使馆附近,持刀、枪等凶器对老乡张某进行殴打,当场抢劫张3.1万元。当月20日15时许,他们持枪闯入本市朝阳区一小区,抢劫正在赌博的仰某、彭某等人赌资2000元,后又将在场观看的邓某劫持至本市朝阳区雅宝路附近,抢劫邓3000元。 2002年1月至2003年12月,王云俊非法持有一支内装5发子弹的仿“六四”式自制手枪。后来他随身携带该枪参与赌博时,被查获归案。 作者:程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