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异味服装“踢”出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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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6:10 时代商报 | ||||||||
今日关注 明年1月,辽宁纺织行业将按有关规定采取强制性标准—————将异味服装“踢”出市场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秦逸)您买的羽绒服有异味吗?如果有的话请您现在马上换掉!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有关部门了解到,从明年1月1日起,辽宁省纺织行业将按照《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对纺织品服装类进行专项整治,有异味的服装将
据省政府有关人员说,《规范》标准将纺织产品分为3大类,分别是婴幼儿用品、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和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规范》对3大类纺织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5项指标做了明确规定,纺织产品主要是羽绒服和内衣等均不能出现异味。 从明年的1月1日开始,辽宁将专门对有异味纺织品进行检测,如检测出有霉味、汽油味、煤油味、鱼腥味等,则被判定为“有异味”。对于“有异味”的纺织品将不得生产、销售和进口。 据了解,根据强制标准的规定,对2005年1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应标准的纺织品,有一年的过渡期,到2006年1月1日停止销售。有专家指出,《规范》一年前就已经在业内公开,包括保暖内衣在内的服装企业都非常清楚。由于明年要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所以旧品要尽快清理掉,对于这些低价商品,消费者要谨慎选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