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少女体内藏毒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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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6:44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徐献成兴徐记者晨迪)3名刚走出校门的女孩子居然铤而走险走上了贩毒的道路,昨日上午,3名少女与另一同案犯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宣判后,她们纷纷表示要上诉。
2004年5月下旬,被告人唐媚经人介绍认识了刚从某中专学校毕业的被告人赵海英、余晓琴、朱光美,唐媚指使她们前往云南运输毒品回成都,并给了每人1400元路费。5月31日,赵海英、余晓琴、朱光美通过体内藏毒的方式从云南携带毒品海洛因,乘火车回到成都。 来到成都后,唐媚将三人带至本市武侯大道某酒店房间准备排泄毒品海洛因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挡获。赵海英、余晓琴、朱光美三人共运输毒品海洛因900余克,其中朱光美携毒37粒净重310.14克,赵海英携毒35粒净重305.94克,余晓琴携毒33粒净重290余克。毒品后被公安机关收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