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报到遇害家人状告学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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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6:44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博士报到遇害家人状告学校成都某高校博士研究生周鹏因感情纠葛与人发生矛盾,后被人当场杀死在该学校学生宿舍(本报曾予报道)。案件侦破后,凶手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周鹏父母却认为,校方在这次凶杀案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一纸诉状将学校告上了法庭。昨日上午,成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民事赔偿诉讼案。
昨日上午9时,庭审正式开始。原告提出了30万元的死亡补偿费和2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其理由有五:案发地点在学校寝室;宿舍门卫设置不当;被害人周鹏与学校形成了有偿住宿合同关系,学校应该承担责任;周鹏时任女友茅某在周某遇害前曾向校方反映过周鹏可能要被害,但校方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案发后,校方延误抢救时间,间接导致周鹏死亡。 被告辩护律师称案发时,周鹏已经在该校硕士研究生毕业,虽然考上了该校的博士研究生,但离开学时间还早,处于毕业与开学的“真空”时间,故不属于该校学生。而且从案发到现在,原告已经超过了法定诉讼时效(1年),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原、被告双方争议分歧太大,主审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审。成华法本报记者方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