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240%天价年利率 无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7:24 华商晨报

  晨报讯 (记者 王欢)表哥向表弟借钱,签订了高达240%的年利率。而银行年利率只有5.58%。

  对于这种“高利贷”行为,法院的判决是:不予保护。

  2000年9月,魏吉向表弟魏立借了6万元,并写了欠条,约定年息20%,期限一年。20
01年4月,魏吉又借了7.5万元,约定月息20%,期限6个月。到了还款日,双方约定按先利后本原则还款。但魏吉没有兑现承诺,只还了8万元。双方由此产生纠纷,表弟将表哥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年利率为5.58%,四倍为22.32%。所以双方约定的年息20%的利率受法律保护。但双方约定的月息20%的利率折合年息高达240%,不予保护。

  17日,法院做出了最终判决:第一笔借款所欠本金的利息应按年息20%计算,第二笔借款7.5万本金的利息,应按年息22.32%计算。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维他小子
营养健康维他小子
张惠妹
激情火爆性感阿妹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