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讨债被击毙续:兰州警方仍认为击毙合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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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7:42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兰州专电(特派记者 剑光)昨日,兰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再次会见姜伟,催促尽快处理姜云春遗体,并称如果姜云春的家属不配合签字,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姜伟表示,在案件真相不明朗的情况下,绝不同意处理父亲遗体。 姜伟11月12日到达兰州后,当天就向兰州警方提出关于父亲“讨债被击毙”一案的“十大问题”。但兰州警方以“刑侦秘密”为由拒绝回答。后姜伟提出要和甘肃省公安厅副厅
昨日上午,姜伟突然接到兰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二大队队长陈永全的电话,要他到局里一趟。姜伟赶到后,陈永全向他表明了警方的态度,“击毙”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姜伟有异议可向当地法律监督机关———兰州市检察院反映。随后,陈永全要求姜伟能够配合一下,尽快处理姜云春的遗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