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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人员技术改良节约3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9:22 浙江在线

  【核心提示】一名接受社区矫正的缓刑人员,为厂里的生产线作技术改良,直接节约生产成本30万元。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日前省高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以及省司法厅联合出台了《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暂行办法》。他有可能成为我省首例被减刑的社区矫正对象。

  从今年6月1日开始,杭州的上城区、宁波鄞州区和诸暨市枫桥镇一起成为我省首批社
区矫正工作试点。

  50岁的陈飞(化名)每天早上8点上班,4点半下班。这样的日子他在杭州中策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已足足过了23年。当初他刚到这里工作时这家公司还叫杭州橡胶厂。因为拥有优秀的设备管理技术功底,他在单位里颇受同事的尊敬,都称他为陈师傅。现在,他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

  陈飞的情况说起来也很简单:由于经济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因为是缓刑,所以去年4月他又回到老单位继续工作。今年6月社区矫正试点开始后,他也搭上了这趟头班车。

  陈飞在犯罪之前已在该企业担任领导职务,但由于他还有技术特长,所以单位仍将其降职任用。他所在的分厂副厂长告诉记者,继续工作以来陈飞在单位里的表现相当出色。

  去年他们分厂一个车间里投入巨额资金新扩了生产项目。但由于生产线上的小胶条压缩机能力供应不足,使得整个生产线的生产效率都提不高。陈飞在钻研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改动了其中的部件,致使整条生产线的生产效率提高了一倍。光这一点,就使企业节省了直接生产成本15万元,加上他平时其他生产技术方面的发明和改革,已总共为中策橡胶节省直接生产成本超过30万元。其他间接的收益更是无法计算。

  因为有了这样的成绩,陈飞在单位里的工作和生活也显得很自然。最新动态有望成为首例被减刑对象

  已经出台的《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暂行办法》对于陈飞也许有着更为实际的意义。因为这一《办法》详细规定了社区矫正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减刑。

  《办法》对奖惩的标准以及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办法》规定对矫正对象要进行计分管理,每个月考核基础分为10分,根据表现进行加分和扣分。除了计分管理外还直接根据表现进行奖惩。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其中对于悔改表现、立功表现以及重大立功表现各有详细说明,共计15条。上城区司法局副局长陈文元对记者说,像陈飞就属于立功表现中的第三条: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

  陈文元近日频频出现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他告诉记者,如果成功的话,陈飞将成为我省试点社区矫正工作以来首个被减刑的矫正对象。他的信心基于两点。第一,《办法》中已经有了明确关于矫正对象减刑的规定和标准;第二,陈飞的条件符合这些标准。

  在采访中,陈飞对记者说,他很感谢政府给他这样一种特殊的服刑方式。现在他也很配合社区和街道矫正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思想汇报。陈飞的这些表现在望江街道司法所都有记载。

  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虽然《办法》的出台将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很大的推动力,困难仍然不少。以陈飞为例,既然他符合了减刑条件,为什么司法人员还要为他的减刑多次去法院奔走呢?陈文元告诉记者,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的减刑以及相关工作,法院以及政府其他部门都还需要一段时间去熟悉和协调。社区矫正工作是一个新事物,而且目前还没有相关的立法,许多工作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各地试点地区也都在小心翼翼地尝试着各种新做法。至于矫正人员的减刑工作,法院对它也有个逐渐熟悉的过程。

  面临尴尬

  矫正对象的秘密如何保守

  社区矫正工作中最难的就是如何让矫正对象以平稳的心态进行改造。社区矫正对象最怕的就是左邻右舍都知道自己是服刑人员,从而对自己另眼相看。这会给他们的心理造成很大的压力,也不利于矫正工作。

  经历了从缓刑人员到社区矫正对象的转变过程,陈飞就对此很有感触。以前属于缓刑人员时,只有当地派出所管理这一工作,民警一般对他的情况持保密态度。但社区矫正试点后,这一工作放到了街道和社区。随着越来越多志愿者的加入,他在社区服刑的消息也不胫而走。陈飞说,周围的议论让他感觉很不是滋味,所以他宁可在单位里多加班。回到家就窝在家里看电视不怎么出门。他怕看见邻居异样的眼光。

  对于这一现象,陈文元对记者说,他们已经开始重视这个问题。

  记者得知,目前上城区矫正工作人员在监督矫正对象进行公益劳动时,都采用一起劳动的方式,对周围人也不提矫正对象的身份。这至少做到了人性化的关怀。

  此外,另一种方式也似乎值得一试。例如陈飞就选择在单位义务加班工作来代替公益劳动。每隔一段时间单位里的领导都会把他义务劳动的情况和时间汇报给街道的司法所。因为他们和司法所有个协议,有义务对陈飞进行监督。在单位里义务劳动,显然让陈飞轻松了不少。

  前景展望

  矫正成本只有监内的1/4

  司法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社区矫正是一个新事物,有问题存在很正常。但它的出现已经使原来对监外服刑人员的下限管理转变为现在的上限管理。社区矫正试点前只有公安机关在做这块管理工作。限于警力的不足,事实上管理就放在使服刑人员不再违法犯罪的底线上。但现在司法行政部门的介入使得这一工作提高到了改造矫正对象,使其重新做人的上限。所以他们认为只要在实践中对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这一工作将会很有成效。

  但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也存在工作人员人手不足的情况。目前工作人员主要分两部分,一部分是专业人员,主要是狱警、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及学校聘请的教师;另一部分是社区里政治觉悟较高的离退休党员干部以及社区干部,他们被称为志愿者。以上城区为例,共有180个矫正工作小组,其中专业人员二三十名,志愿者532名。这一数字显然不够,因为平均每个街道少则有30名、多则有60多名矫正对象。而每个街道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只有1—2人,他们还有调解群众纠纷、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基层依法治理的繁杂工作。

  不管怎么说,社区矫正还是适应社会发展的,也大大节省了监管成本。监内服刑国家每年需要投到一个人的成本是8000元,而根据国外的经验,社区矫正每个人的成本只有监内的1/4。这将大大节省监管成本。此外,在社区中服刑也会使矫正对象能适应社会的发展,不至于与社会脱节,从而造成新的犯罪动机。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本报记者 任慧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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