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费对折发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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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10:04 沈阳今报 | ||||||||
见习记者刘晓菲今报讯本应得到2000元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费,可单位却只支付了一半的钱。11月17日上午,五一粮食管理所退休职工刘女士向今报反映,皇姑区粮食局拖欠多人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费。 2000元钱只领到一半
据刘女士介绍,她是2004年5月份退休的,原工作单位——五一粮食管理所已经破产,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费由其主管部门皇姑区粮食局负责发放。7月初,刘女士拿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来到皇姑区粮食局,索要自己应得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费2000元,可单位只给了1000元,并说是按相关条例发放的,金额上没有错。 单位执行3年前规定随后,记者联系皇姑区粮食局,一位王姓工作人员解释说,粮食局是按照2001年颁发的有关条例发放的补助费,每位退休职工一次性发放1000元钱或每个月发放5元钱。 单位拖欠职工补助费的主要原因是没有钱,粮食局共有200多名退休职工,他们将陆续拿到补助费。新条例规定是2000元 皇姑区计划生育局办公室张姓工作人员表示,2003年4月1日颁布的新条例中规定,2003年4月1日之后退休的职工,应得到所在单位一次性发放2000元或每月发放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费。皇姑区粮食局执行的是旧规定,那是不对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