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女上网拉“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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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10:04 沈阳今报 | ||||||||
蔺石柱记者郑希雪今报讯昨天,皇姑区人民检察院将利用互联网聊天室介绍嫖客并容留妇女卖淫的李小月(化名)、高兰(化名)和郑伟(化名)批准逮捕。 47岁的李小月像很多年轻人一样迷上了网络,不安分的她也从中看出了网络带来的“商机”——利用网络联系卖淫。李小月找好房子,买来电脑电话,又通过朋友介绍找到高兰及其对象郑伟帮忙,还雇来会上网的小燕,找来卖淫女小芳。一切准备就绪,李小月开始联
李小月将自己的联系方式留在网站上,然后给大家分工,小燕上网联系“业务”,高兰负责接电话谈价,并把嫖客带来,郑伟望风。每次有“业务”,大家一起分成。 11月2日晚上8点多,一名上网男子看到李小月留下的电话后,打电话过来。谈妥价钱,高将其带到李小月处,并找来郑伟看门。当晚,接到报警的民警赶来,还未等望风的郑伟反应过来,民警就已将一伙人抓获。据李小月交代,自己是10月中旬开始干的,获利2000元左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