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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烧荒花台变菜地,有关人士:小区不能种菜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10:18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84612345热线报道】近日来,一些市民打电话到本报反映,他们小区内常有居民在公共花台、草坪里种菜,既破坏了绿化、也不利于环境。甚至还有个别居民用烧荒的办法把一小块草坪改造成菜地。

  家住金陵小区的宋先生向本报反映,小区内一些居民一直保留着种菜的习惯。他们在自家门前或附近,辟出一小块面积,种上青菜、葱、蒜等蔬菜。大概在上个星期五的时候,
小区内有几户人家,点火烧了几处公共草坪,每处面积大约四五个平方米。“他们管这种行为叫烧荒。什么是烧荒啊?我的理解是烧掉荒野上的杂草杂树,任草灰把土地肥沃,再重新种植谷物。可这里是居民生活的小区,不是荒郊野外。”宋先生颇为气愤地说。

  无独有偶,家住月苑小区的张女士也向记者反映小区的种菜问题。记者赶到该小区看到,几乎每幢楼房之间都有一个约百米长、三米多宽的花台,花台离一楼居民家门口不到两米。花台四周用砖石彻好,中间草坪上长着栀子花、四季桂花等植物。一户人家正在门外晾晒衣服,他家门前的花台里就辟出了几块菜地,最小的面积不到2平方米。花台是小区公共面积,不能在上面种菜,老汉知道这个道理。他说,这些青菜秧、葱、蒜,都是自家种了玩的,不拿来卖。菜籽是附近菜贩给的,他从来不施肥,就怕气味影响邻居。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已经通知他们不能再种了,老汉表示自己会把菜铲掉。

  小区能不能种菜?有关人士回答说,不行。小区土地使用权是全体业主的,所有个人行为都是对集体权益的一种破坏。对于个人种菜行为,物管应该及时制止。根据《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物管部门应负责物业共同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以及此区域内的日常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公共秩序等管理事项……此等烧荒、毁绿行为都是物管管辖的分内事。记者王聪

  (编辑 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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