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推车”成了共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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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10:18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案情梗概 今年4月,睢宁县人焦齐和朋友刘浩一起来南京找工作。晃荡了几日,工作没找到身上的钱却花光了,刘浩提出偷辆车开回去。 4月14日,两人买了把刀。晚11点,他们在浦口区沿江镇发现一辆红色面包车。刘浩让焦齐望风,自己撬开了车门。随后,刘又让焦帮忙推车,自己在驾驶室采用搭线启动的方法发动了汽车。其后,他们以2000元的价格卖掉了面包车。接到报案后,公安迅速将其抓获。
检察官说法 被捕后,焦齐觉得自己挺“冤枉”:我没有偷车,只是想搭车回老家才帮助刘浩的。而且车子也不是我卖的,我也没分到一分钱。对此,检察官表示,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两人共同故意犯罪,焦齐明知他人盗窃仍帮助他人实施,同样触犯了盗窃罪。(文中人均系化名)通讯员 楠竹 记者 谈欣 (编辑 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