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年底挂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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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10:18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施富萱 实习生 刘特 记者 殷学兵)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市妇联继在各区县相继成立了“家庭暴力急救中心”、“零家庭暴力社区”后,不久,还将与市中级法院联手,成立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免费为家庭暴力受害者鉴定伤情。 据悉,市妇联于2年前建立了“家庭暴力急救中心”,目前已经发展到11家。今年以来
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主要由市妇联权益部和市中院法医鉴定处联合组成。申请家庭暴力鉴定人需经区县级妇联审查委托,在填写详细的委托书后,才能获准进行鉴定。委托书的填写内容涉及委托机构、委托事项、案情介绍、鉴定要求、原始病历、体检资料、鉴定结论等10多个项目。申请鉴定人在递交委托书15日内,鉴定中心要作出鉴定结论。鉴定除免费外,还对回避、保密以及错误鉴定等作出了具体要求和处理办法。鉴定结果如构成一定伤害等级,有关当事人将被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据悉,年底前,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可望挂牌。 (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