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超期羁押余289人 北京办案环节无超期羁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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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11:06 浙江在线 | ||||||||
浙江在线11月19日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昨天宣布,今年1至10月,全国共超期羁押7064人,目前已纠正6775人,尚未纠正的289人。此外,截止到10月底,全国已有北京、天津、辽宁等22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公、检、法各办案环节无超期羁押。 据最高检新闻发言人张仲芳介绍,在尚未纠正的289人中,绝大部分集中在广东、河北、山西三省。其中,广东省179人、河北省54人、山西省22人。
张仲芳称,今年10月,最高检先后派出3个工作组到广东、河北、山西三省实地督办,并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1月1日起,针对上述三省纠正超期羁押的实际情况,最高检要求三省每周通报一次纠正超期羁押的最新进展。来源:京华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