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从台湾走私百万元名牌化妆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13:41 海峡网-厦门晚报

  货主和船东均被一审判刑

  本报讯(记者廖桂金)从台湾走私近119万元的克丽缇娜化妆品,批发往全国各地,个体户林丽芸的发财梦做了两个月就破灭了。昨天下午,当市中级法院判处她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6万元时,林丽芸流下了眼泪。

  林丽芸有一个朋友叫周素丽(另案处理),其姐姐在台湾经营台湾产克丽缇娜化妆品。2004年春节前,林周两人密谋要合伙经营从台湾走私来的化妆品生意,为此,林丽芸找到翔安大嶝人张海生,让他帮忙偷运货物,条件是每从金门机场运一箱货物到大嶝,付300元。

  而张海生又找了堂弟张连评(另案处理)合伙,利润平分。同时,张还与金门人陈美玉联系,让她帮忙从机场提取货物送到海边。

  之后,林丽芸或者周素丽就根据国内客户的订货情况,向周素丽的姐姐订货。而张海生接报后,即派张连评出海运输。

  从今年2月至4月间,林丽芸通过张海生走私进口化妆品20余趟,货物总价值近119万元,偷逃税款达41万余元。4月14日,林丽芸、张海生先后被抓获。

  昨天,张海生被同时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6万元。

  (厦门晚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维他小子
营养健康维他小子
张惠妹
激情火爆性感阿妹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