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台湾走私百万元名牌化妆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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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13:41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货主和船东均被一审判刑 本报讯(记者廖桂金)从台湾走私近119万元的克丽缇娜化妆品,批发往全国各地,个体户林丽芸的发财梦做了两个月就破灭了。昨天下午,当市中级法院判处她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6万元时,林丽芸流下了眼泪。
林丽芸有一个朋友叫周素丽(另案处理),其姐姐在台湾经营台湾产克丽缇娜化妆品。2004年春节前,林周两人密谋要合伙经营从台湾走私来的化妆品生意,为此,林丽芸找到翔安大嶝人张海生,让他帮忙偷运货物,条件是每从金门机场运一箱货物到大嶝,付300元。 而张海生又找了堂弟张连评(另案处理)合伙,利润平分。同时,张还与金门人陈美玉联系,让她帮忙从机场提取货物送到海边。 之后,林丽芸或者周素丽就根据国内客户的订货情况,向周素丽的姐姐订货。而张海生接报后,即派张连评出海运输。 从今年2月至4月间,林丽芸通过张海生走私进口化妆品20余趟,货物总价值近119万元,偷逃税款达41万余元。4月14日,林丽芸、张海生先后被抓获。 昨天,张海生被同时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6万元。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