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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恋偷拍事件主角终审败诉,学校监控未违反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15:58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备受关注的全国首例因侵犯学生隐私起诉母校案,近日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早恋”当事人魏罡的上诉,维持原判,上诉费用全部由原告承担。对此,上诉人魏罡表示判决结果在意料之中,不排除申诉的可能。

  魏罡在上诉中称,学校在公开场合将上诉人与女友的亲昵镜头公开播放是一种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虽然在已经出现上诉人脸部特征后再打马赛克,但是其所谓的隐形处理已没有
意义。他认为,公开场合也存在隐私权,学校可管理但不能违法。此外,学校用监视器全天监视学生侵犯了上诉人的人格权。他要求二审法院改判,但将精神赔偿要求从5000元降低到1500元。

  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为,学校的摄录、播放行为并不具有违法性,主观上并无侵害两上诉人名誉的故意,而且现也无充分证据表明魏罡的社会评价因此降低,故不构成对魏罡名誉权的侵害。(张守刚)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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