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祖英演唱会光盘被盗版,侵权公司各赔一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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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15:5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宋祖英维也纳金色大厅独唱音乐会》音像制品被授权于佛山市一家音像公司独家出版发行,但北京的两家公司擅自销售CD及DVD光盘。近日,北京一中院对佛山音像公司起诉北京两家公司侵权案作出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的《宋祖英维也纳金色大厅独唱音乐会》CD及DVD光盘;各自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万元。
2004年1月16日,宋祖英全权委托霍军出版其在维也纳举办的《宋祖英维也纳金色大厅独唱音乐会》音像制品。两天之后,霍军与佛山市天艺音像制品有限公司签订《授权协议》约定,霍军将《宋祖英维也纳金色大厅独唱音乐会》家庭音像制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出版发行权独家授予天艺公司,授权期限为协议签订之日至2009年3月10日。2004年4月5日,原告通过公证取证的方式,购得由北京世纪太阳音像中心、北京爱乐者文化艺术中心销售的《宋祖英维也纳金色大厅独唱音乐会》CD及DVD光盘各一盒。天艺公司认为被告非法经营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并给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其损失。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