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 病历本上不能随意做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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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17:15 北京青年报 | ||||||||
工商部门拓宽监控广告发布的范围 本报讯对于自家楼里电梯中的广告、贴在楼门口的门牌广告,还有上医院看病时病历本上的药品广告,可能市民都已经习以为常。但根据工商部门的调查,事实上这些细微处的广告反而是当前违法广告的重灾区。在昨天举行的广告监管交流会上,工商部门表示将根据目前广告发布的新特点,拓宽对广告发布的监控范围,除继续对报刊、电视等广告大户加强
据率先参与这次行动的西城工商分局介绍,他们针对辖区内大医院多的特点,重点对候诊厅、药房内的药品广告进行了清查,同时对医院普遍存在的病历本广告、药袋广告,甚至是候诊厅滚动屏中出现的文字广告都进行了筛查。他们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医药厂家为了能在医院这类特定场所做广告,不惜免费为医院印刷病历本,免费提供候诊室座椅等,医院则往往是自行决定是否接受这些附带广告的赠品,很少考虑这些广告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据工商部门介绍,这些形式的宣传都属于广告范畴,必须办理发布的相关行政手续,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的还要经过药监、卫生部门审查,否则属于违法行为,除有关厂家要受到处罚,医院作为广告发布单位也要受到处罚。据了解,此次广告监管行动将涉及在公共场所摆放、散发、悬挂的各种印刷品广告、DM广告,包括电梯间、写字楼大堂、候诊室内各类广告。 作者:张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