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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打死同伴终审被判4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00:48 法制晚报

  本报讯 喝酒过量的陈某跟同伴梁某开了一个玩笑,不想竟惹来了杀身之祸。

  被玩笑惹怒的梁某出手将陈殴打致死。今天上午9时,二中院以故意伤害罪终审判处梁某4年有期徒刑。

  去年9月3日,梁某与陈某、李某酒后到一歌厅娱乐。梁某与陈某跳舞时被陈某开玩笑
打了一拳,梁某即对陈拳打脚踢,并用音箱架殴打已被打倒在地的陈某。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梁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决后,梁某检举揭发在押人员多起盗窃、抢劫重要线索,有立功表现,依法可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孙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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