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与酒店小姐签订荒唐协议保持长期关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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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03:01 舜网-济南日报 | ||||||||
时报11月19日讯(记者 刘云通讯员杨振强刘刚)一位教师为了与酒店“小姐”保持长期“关系”而签订了荒唐协议,并在协议中偷偷加上了女方欠款1万元的字样,以此要挟对方。近日,这位教师以强奸罪被法院判刑。 今年4月,济阳县某学校教师与济阳城区“××大酒店”女服务员刘某相识,开始发生性行为,并为此花费近万元。后来,为达到长期同该“小姐”保持两性关系的目的,双方
今年7月11日,张某在济阳县城一家旅馆内,欲再次与刘某发生性行为时,刘某极力反抗。两人厮打过程中,刘某将张某脸部、颈部等多处抓伤,张某强奸未遂。该“小姐”遂向警方报了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