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看守所内称替人顶罪 等救援未果绝食3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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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04:20 新京报 | ||||||||
“我想见我妈!”关押在门头沟区看守所里的陈彤(化名)含泪说出了三个月以来的第一句话。 22岁的陈彤是门头沟区一家修理店的普通职工。门头沟区检察院检察官高健介绍,从7月份起,陈彤不但不吃不动、卧床不起,而且一句话不说,从7月份开始就这样。在这之前的5月13日,陈彤曾在公安机关对自己四起盗窃电脑行为做出了完整、清晰的供述。
绝食后输液维持生命 高健还介绍,陈彤绝食数日后,被送进医院接受了一个月的住院治疗。但出院以后,陈彤仍然不说话,每天靠输液维持生命,几乎变成了“植物人”,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9月份。 8月18日,门头沟区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官李亚明接手该案。李亚明说,第一次提讯陈彤,看到他的样子,他就意识到这宗盗窃案背后有隐情。 9月8日,李亚明找陈彤做了一次长谈。李亚明说,当时的陈彤面容憔悴、目光呆滞。他蹲着陪陈彤谈了一个多小时,告诉他这种做法伤害自己和所有关爱自己的人,包括自己的父母。 陈彤听了这些,说出三个月来的第一句话:“我想见我妈!”但他随即又说:“我不想让我妈看见我,她会哭的!” 因为生气不愿再说话 接下来,陈彤说,他在单位只盗取了一台电脑,但单位内有人让他承认还偷了其他电脑,并承诺如果他承认的话,就帮他向公安局求情,然后将他从公安局接回去。 “我承认了,但他们并没有来公安局接我,我生气极了,之后就不想再说话了。”陈彤说出自己不想说话的原因。 两天后,李亚明再次去看守所时,陈彤表示,这两天他一直在锻炼身体,可是还不能走路,但每顿饭已经能吃三个馒头了。陈彤希望检察官能帮他打个电话给他妈,告诉她自己很好,别让她担心。 近日,陈彤涉嫌盗窃案在门头沟法院开庭审理。开庭当天,他的身体已经有了很大好转。经过法院核实,陈彤被从轻判处一年有期徒刑。检察官介绍,陈彤单位内其他电脑被盗问题,正在另案处理。本报记者廖卫华 通讯员王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