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朋友驾照上路肇事后错签真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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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04:34 新京报 | ||||||||
无证司机被警方拘留,朋友驾照被吊销 本报讯 (记者王姝通讯员张荣欣)无证驾驶,出了事想用朋友的驾照顶事,签字时却写上自己的名字。 昨日,一名司机因冒用他人驾照承担肇事责任,被朝阳警方拘留,朋友也被吊销驾照
前日14时40分许,京顺路405车站处,一辆小轿车掉头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出租车相撞。 据朝阳交通支队出勤交警介绍,他们到现场后,经判定小轿车应负事故全责,按照简易程序处理,要求双方分别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字。小轿车驾照上的名字是张某,可司机签的却是付某,刚刚写完,小轿车司机似乎意识到不对,忙说自己写错了,他就是张某。由于签字时自己心里一直想着朋友付某,所以签错了名字。 但交警发现,驾照上的照片与司机本人没有任何相似之处,交警随后又叫来旁边群众帮着辨认。 在交警的不断盘问下,最后该名司机终于撑不住了,“别查了,我不是张某,我姓付,驾照是我朋友的,我没本。” 目前,该辆小轿车已被暂扣,付某因无证驾驶并冒用他人驾照,被处以2000元罚款,拘留15天。出借驾照给朋友的张某被吊销驾驶证。报料线索一经采纳,奖金至少百元,还将进行线索评奖,奖金最高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