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他人产品罚了一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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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09:46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 “李鬼”竟上演这出戏: 披上“龙袍”以提高自己的身价。近日,无锡市杨市镇保健村虞某在产品包装上做手脚,假冒他人产品的行为,受到了无锡工商局崇安分局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共计10000元的处罚。
经该局执法人员查实,虞某自今年1月中旬起,为扩大产品销售,牟取非法利润,将自己加工的不锈钢门花装入标有“潮安县彩圹佳盛不锈钢门花”的包装盒内,冒充他人产品进行销售。 至案发,当事人共销售上述产品1450副,销售额达65250元,违法所得7250元。工商部门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虞某作出了没收非法所得7250元并罚款2750元,两项共计10000元的处罚。 (唐秋娟朱品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