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一部手机换来六月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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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10:27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趁旅客上车不备之机,窃取乘客手机,昨天窃贼被南京铁路运输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30岁的许兵建是安徽萧县农民,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今年7月4日晚上10时许,在鹰潭开往上海的2184次旅客列车停靠黄山站1号站台时,许兵建从11号车厢下车,趁旅客曾某抱着孩子上车之机,窃取手机一部。顿感腰部有异的曾某发现手机被窃,当即抓住许的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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