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敲诈信的嫌犯看守所喊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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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11:20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新闻提示:21岁的李华(化名)今年2月份从睢宁老家来宁打工,一直没找到工作。10月21日凌晨1时许,李华伙同他人窜至姜家营别墅小区王某家,用砖块砸玻璃、砸汽车,并在防盗门上留了一封敲诈信,妄图敲诈王某3万元,后被当场抓获。昨天,李华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雨花台检察院批捕。可在提审过程中,李华却称自己完全是被逼无奈,他甚至连“逼”他那两人的姓名都不知道。
提审直击 时间:11月18日下午2点 地点:雨花台区看守所 人物:李华随着一声响亮的“报到”,李华出现在我们面前。他脸部轮廓分明、身材高大,但憔悴的脸色和愁苦的眼神却让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苍老很多。 检:把犯罪的经过讲一讲。 李:10月20日晚上,有两个人到我房间叫我写张纸条,问人家要3万块钱。一开始我不想写,他们用棍子打我的头,用脚猛踢我的肚子,我是受不了才答应的。纸条写完后,他们把我带到那户人家门口,让我把纸条放在她家的铁门上。纸条放好后,我们就各自走了。夜里12点多我又到那户人家,用石子砸二楼的玻璃,想把他们叫醒看纸条。半个小时后,我又回去探情况,看到十几个人围在门口。 检:你是怎么被抓的? 李:那两个人让我做完事后到马路对面找他们,我从那户人家门口走过去,没找到他们,那家人看我很可疑就把我抓住了,后来报了警。 检:纸条上怎么写的? 李:给我三万元,不要报警,不然我们一天来一次,还留了个电话。 检:那两个人是第一次找你吗? 李:不是,他们18日还为这事找过我。当时他们就跟我说跟这家人有恩怨,要问他们要钱。我知道这是违法的事,我没答应他们,被打了一个耳光。 检:你知道违法怎么不报警? 李:我那天一夜没睡,我想过报警,但我更害怕他们将来出来后会加倍报复我,我听说他们势力很大,况且我在南京时间不长,也想找个靠山。 检:那两个人你认识吗? 李:认识,但我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检:他们为什么会找你呢? 李:他们可能觉得我好欺负,他们抢过我的钱。今年2月份我才到南京的时候,有一天我蹲在安德门的马路上,他们冲上来打我,把我身上400多块钱全抢走了,后来我只能跟着人家收破烂维持生活。 检:民警在你房间还搜出了几张敲诈的纸条,是怎么回事? 李:我字写得不好,还有些错别字,我不满意,就写了好几遍。我可不可以抽根烟? 记者:为什么? 李:不知道,只是很想抽。(脸上现出无奈、矛盾的神情) 记者:明知道是犯法,为什么还做呢? 李:我没想到事情会闹这么大,是他们指使我的,我不过是写了张纸条,不过是砸了块玻璃,至于他们能不能拿到钱我一点都不关心,我只是想尽快把事情做完,他们就不会为难我了。(情绪激动) 记者:那你有没有想过这件事情做完了,他们还会让你做其他违法的事? 李:我没想那么多。 记者:当时为什么会出来打工? 李:我和爸妈关系不好,每次跟我爸说不了两句话就要吵架,后来就跟一个朋友出来了。 记者:现在有什么想法? 李:很想回家,非常想。 记者:不怕跟爸爸吵架? 李:不怕,我现在最担心的是回家后怎么抬头见人呢!(声音哽咽,眼里有泪水) 提审接近尾声,李华不断地询问像他这样的情况会判多少年,可不可以取保候审。在听说不能取保候审后,他沉默了,在提审笔录上按起手印来。 检察官点评 据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很多打工者在南京人生地不熟,都希望能在南京找个人“罩着”,这些人可以是老乡也可以是其他人。他们在努力与这些人打交道的过程中通常很少辨别是非,不管对方让自己做什么事都一口答应,最终自己也被拉下水,成为一名阶下囚。因此,检察官提醒打工者们,与人相处一定要擦亮眼睛,对待事情自己一定要有主张,不能一时糊涂铸下大错。 通讯员叶君记者徐红霞 (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