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学步车安全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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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16:54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记者从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了解到,早在1993年国家质检总局就发布了《婴儿学步车安全要求》GB14749-93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并于199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这一强制性国家标准中,重点对婴儿学步车的结构、静态和动态稳定性、座位、框架强度、包装、标志等安全因素进行了要求。
标准规定,结构上,学步车不应有外露的开口管子,速度调节器和其他可能挤夹伤害婴儿的突出物;学步车必须安装胯带,宽度不得小于35毫米;学步车不得设置刹车装置,脚轮应旋转灵活,但不能穿透长50毫米,宽10毫米,深度大于2毫米的平行槽;除了脚轮,学步车的其他部分离地不得少于25毫米。 买学步车3注意 包装:包装学步车用的塑料薄膜上应有明显标记,警告消费者:塑料薄膜对婴儿和儿童存在危险。 标志:学步车上应标有制造厂名和商标,要求是易辨认且不卷曲。 使用说明:在购买和使用学步车时应注意看一下,产品包装里或车上是否有产品使用说明。具体内容包括:制造厂详细厂名、地址、产品名称、型号;装配使用方法;乘坐儿童的年龄身高;每次乘坐的极限时间、场地等安全要求;座位的装卸与高低调节的有关说明;零部件应定期检查维修。 (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