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良家妇女卖淫”案尘埃落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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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1日05:4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刘德华冯唐李本报记者黄却 云南人廖泽文的妻子陶先碧本是歌厅内的服务小姐,但是在2001年4月的一天,她却被警察以涉嫌卖淫为由带走,因始终未承认与他人有性交易,陶先碧于两天后被殴打致死。昨
申诉信引出“良家妇女卖淫”案 2003年7月,一封申诉信先后递交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四川省检察院。写信者廖泽文哭诉道,2001年4月27日晚,四川省宜宾珙县珙泉镇发生一起“良家妇女卖淫”案,其在娱乐场所工作的妻子陶先碧在镇派出所因警察逼取口供,被殴打致死…… 看到控告信后,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陈文清拍案而起,要求宜宾市检察院直接立案查办,限期将结果上报省检察院。 宜宾市案侦检察官很快查明:案发当日,直接讯问陶先碧的共有4人,即公安民警张勇、治安联防队员陈永春和赵正林、具体负责该治安案件查处的派出所副所长邓增伟。经审讯上述4人及20余名相关证人,直接伤害陶先碧的犯罪嫌疑人赵正林浮出水面。 证据面前 嫌疑人低头 有相关证人证实:“在派出所里,陶先碧不承认和罗某发生性关系,邓就打了陶的脸部两下,陶叫喊了两声。赵正林叫陶站好,她没有动,赵就用脚踢陶的臀部、腹部。随后,陶倒在地上,倒地的声音很大、很沉闷,陶叫都没叫一声……”4月29日,见陶先碧奄奄一息、流血不止,邓增伟才同意将其保释送医。 案发后,一份法医鉴定也证实,陶先碧系脑部硬膜外血肿压迫脑组织,引起生命中枢功能衰竭死亡。 去年12月27日,此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宜宾检察机关将邓增伟和赵正林逮捕。面对大量事实,赵正林才开始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称民警当时只是怀疑陶先碧与一罗姓男子有卖淫嫖娼行为,遂将二人带回派出所留置盘查。因陶先碧非常“强硬”,派出所副所长邓增伟动手打了陶。见到领导都带头了,他们便纷纷上前狠踢、暴打陶。 审判:两人入狱 今年5月20日,珙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庭认为,邓增伟在执行公务活动中,不正确履行组织管理职责,在讯问过程中,其首先殴打陶,起了不良示范作用,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赵正林在参与讯问陶先碧的过程中,为逼取口供,对陶先碧实施暴力殴打,致陶先碧倒地摔伤头部医治无效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故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宣判后,邓增伟和赵正林分别以自己无罪和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昨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二审法院已于近日维持了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