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富翁”征婚骗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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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1日10:18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 11月20日讯(记者 王华锋) 66岁的退休工人谎称自己是离婚的富翁,通过婚介所认识一女子,骗取对方近6万元。近日,市南法院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 据查,刘某系本市某厂的退休工人,已婚。2003年4月,他突然想出了发财“妙招”,谎称自己已经离婚,到本市一婚介所找对象。通过介绍,他认识了42岁的离异女市民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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