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杯让他“赔了”3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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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1日10:19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1月20日讯(记者 刘纯来 通讯员 张宏伟) 王某贪杯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将一名骑三轮车的妇女当场撞成重伤并致对方一级伤残。近日,城阳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半,并赔偿伤者共计33万余元。 今年6月19日14时许,王某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乘着酒兴沿城阳区苇产村向南行驶时,与对面骑三轮车的妇女李某相撞,致使李某当场昏迷。经现场勘察,王某对此负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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