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质量差导师要“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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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1日11:22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丁宁)11月19日,记者在辽宁省教育厅获悉,今后导师将承担部分培养费。目前这项具体方案已在制订中,预计明年5月出台。 据了解,该方案旨在控制导师招生的数量,提高质量。来自全国各地著名高校的管院掌门人一致认为,目前整个管理学门类博士生的培养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问题,主要表现为两大症结:一是论文把关不严;二是博士导师招收学生太多。
专家们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建立统一的博士论文评判标准,同时让导师分担博士培养费,从而促使导师仔细盘算招生的数量和质量。记者电话:888116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