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岂能去香港散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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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1日13:12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因遇事不冷静火气大,打伤同学的高中生小詹,在公安机关办妥“取保候审”手续后,竟然在父亲的唆使下准备去香港散散心,结果被罗湖口岸边检民警查获。日前,本市静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詹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为此,小詹还赔偿对方医疗等费用共计16万元。 今年3月中旬,高中生小詹,因与同学在课堂上发生摩擦引起争吵。同月23日下午放学
次日,小詹家人在公安机关缴纳了保释金5万元,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等候处理。而从广西南宁经商赶来上海的小詹父亲,却准备带他到香港“玩几天”散散心,在深圳被拦下。最终,5万元保释金被公安机关没收。小詹在法院审理阶段从民事部分赔偿了对方人民币16万元外,法院还对他判处了缓刑的处罚。作者:通讯员李鸿光记者杨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