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宣传《儿童权利公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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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1日13:14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昨天是“世界儿童权利保护日”。在浦东新区少年宫,全市各个幼儿园的家长和幼儿代表以“亲子游园”的形式参加了《儿童权利公约》的宣传日活动。 市妇联有关专家告诉记者,从1989年联合国通过《儿童权利公约》15年来,儿童健康和安全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儿童权利公约》是一项保护儿童的公约,它赋予0岁至18岁所有儿童生存权、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作者:记者许沁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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