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有权强拆违章建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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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1日16:4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一公司状告城管强制拆除其违建违法终审败诉 本报讯记者尹安学、通讯员黄晓宏报道:城管有无权力强拆违章建筑?广州市中院在审判一起行政赔偿案件时指出,现行法律并没有禁止地方法规进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授权,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已明确广州城管部门可以强拆违章建筑。
2002年3月6日,广州市白云区城管大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广州五羊伟业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和白云区太和镇大源村第六经济社未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兴建一幢一层7500平方米的简易建筑,拟作厂房,已构成违法建筑。责令在决定书送达7日内拆除。 但两单位没有在限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2002年5月23日,经过请示,白云区政府同意白云区城管大队强拆该违章建筑。6月18日组织强制拆除过程中,“五羊伟业”写下“自行拆除厂房”保证书,城管撤离现场。 2003年,“五羊伟业”将白云城管大队告上法庭称,下达行政处罚的机关应该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而非综合执法部门,白云城管大队对其工业厂房强制拆除违反法定程序。《城市规划法》并没有授权行政机关强制拆除权,白云城管大队无权自行拆除其厂房,行政行为违法。索赔经济损失812.74万元,并请求给予国家赔偿。 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决指出,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的复函指出,广州市城管部门可以“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条例》也指出,广州城管部门可以“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白云区城管大队是白云区综合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的机关,该处建筑属违章建筑,其在当事人逾期仍不拆除的情况下,报经区政府同意后组织强制拆除,没有违反有关程序规定。 法院指出,由于现行法律并没有禁止地方法规进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授权,“五羊伟业”诉称《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强制授权的规定与国家有关法律冲突而不能适用、从而认为白云城管大队无权自行强拆的理由不成立,不予以采纳。遂判“五羊伟业”败诉。 “五羊伟业”上诉至广东省高院,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