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巴士遭遇运管“抢”管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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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1日20:00 扬子晚报 | ||||||||||
昨天上午8:30,南京市江宁区运输管理所与新城巴士公司双方代表在该区交通局开发区交通管理所召开了一场听证会,就新城巴士是否违法经营进行了听证。会上双方各执一词,新城巴士的董事长蔡长清表示,江宁区运管所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能直接行使执法权,就此将会诉诸法律。 新城巴士:运管所无权管理城市公交 蔡总告诉记者,目前新城巴士共有80余条线路,自从去年3月31日成立后,公司从事的是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业务,主管部门为南京市市政公用局,无论是公司的设立还是规划都由市政公用局来管理,是有经营许可证的合法企业,所持许可证均在合法的有效期内。江宁运管所只是江宁区交通局的内设机构,依法是没有行政执法权的,更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行行政处罚。目前江宁已经撤县并区,区和县在行政管理上有着严格的区别,根据地域和级别管理,江宁运管所对新城巴士没有任何管辖权。 同时,江宁运管所拟对新城巴士的处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而该公司从事的是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业务(营业执照、许可证均有证明)。中北集团当初以招商引资的身份进入江宁的城市公交客运市场,建设公交系统,交通部门曾经承诺会给以大力支持。虽然交通部门确实在车辆管理、打击黑车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这都是其本职工作。就在新城巴士扭转了原来江宁县客运公司亏损的情况,并且开始蓬勃发展时,交通部门提出要管理,虽然一再申明,只要接受管理,目前线路的运营模式可以不改变,既然是这样,为何又要给新城多加一个“婆婆”呢?仅仅是为了规范运营市场吗?这背后的利益驱使是耐人寻味的。 运管所:新城线路大多超经营范围 听证会上,江宁运管所的有关人士则表示,由于道路的建设和管养部门的不同,有城市道路和公路之分。城市道路由市政部门管养,公路由交通部门管养。新城巴士已经取得了市政部门的许可证是肯定的,但该公司除了几条市区通往东山的线路外,其他线路的起始站都在交通部门管养的公路上运营,已经超出了其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的范围。根据相关法规,在公路上运营的车辆必须到交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因此新城巴士的大部分线路都未取得合法的经营手续。 根据《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今年7月1日以后,运管所作为交通局的内设机构已经被赋予了委托执法的权利,江宁区虽然已经撤县并区,但仍然行使的是县一级的行政权利。因此,新城巴士还是不仅属于市政部门管理,还要纳入交通部门的旗下。 听证会结束后,双方一直争执不下,运管所坚持要罚款,并要求新城巴士接受管理,“新城”的蔡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会用法律的武器来还公司一个公道。本报记者 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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