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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结平息上百股东内讧(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1日20:47 法制晚报
法院执结平息上百股东内讧(组图)
制表/黄仁聪 股东纠纷案时间表

法院执结平息上百股东内讧(组图)
127名股东和职工陆续进入股东大会会场

法院执结平息上百股东内讧(组图)
在法院监督下,股东们进行投票选举

  成立专案组 法官花费7个月调研核实证据

  一家企业却有两个董事长,一份出租合同竟让百名职工生活无着……东高地商场的上百名股东为给大伙讨回公道,将该商场诉到丰台法院。

  在法官进行了7个月的工作后,股东大会重新召开,5名新董事会成员被选出。

  这是北京市首例涉及股东大会召集权的股东权益纠纷案。专家指出,它的顺利执结将为今后类似案件的执行提供司法借鉴。

  案件执结

  产生新董事会成员

  2004年11月12日,丰台区东高地街道办事处。下午1时,127名东高地商场的股东和职工陆续走进会场,这个准备了近7个月的股东大会的召开让他们的脸上挂着笑容。

  “合同是引起我们经营混乱的重要原因。一年多来我们的企业没有正常经营,这些都是对股东利益的侵害。现在我们只能借助外力来解决内部的事情,在法院的执行下挽救企业!”这是记者在股东大会前一天召开的预备会上听到的股东发言。在17位股东的发言中,除了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感激,记者还真切地感受到他们对自己企业走到今天的痛心,以及希望企业走上正轨的迫切。

  大会历时6个小时,在丰台区司法局公证处的公证下,经过紧张有序的表决和选举投票,最终产生了结果,商场5位新董事会成员被股东选出。

  企业内讧

  股东法庭讨说法

  1998年1月,东高地商场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张秀兰为法定代表人。2003年5月19日签订的东高地商场《股份合作制章程》登记的股东为208人。

  然而,在岁月的洗礼下,东高地商场在工商机关登记备案的208名股东发生了变化:有的股东因退休而退股的;还有调离、辞退和死亡的。尽管101人已不再是东高地商场股东,然而商场却没有在工商机关办理股东身份和股份、注册资本构成的变动手续。

  2003年8月,一份合同将企业内部的矛盾推向了激化。东高地商场与首航国力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自2003年9月15日至2009年9月14日,商场的一、二层共2384.9平方米以每平方米1.35元/每日的价格出租给首航国力超市。

  这份合同引起股东们的强烈不满。一些股东认为,租金太低了。另一方面,此合同的附加协议规定东高地百货商场100名职工到首航国力上班,员工被首航国力辞退,东百也不再接收,员工对此十分不满。

  他们表示,以张秀兰为董事长的原董事会在未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下与北京首航国力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不合程序,股东随即召开了临时股东会议罢免原董事会并选举出新的董事会和董事长。张秀兰以罢免会议程序不合法为由不愿交出商场公章。于是出现了一个公司两个董事长的混乱局面。

  随后,作为部分股东的代表,刘兰萍、张建华将东高地百货商场起诉到丰台法院。今年3月11日,法院判决东高地商场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东高地商场于前项判决内容执行完毕之日起1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

  判决生效后,刘兰萍、张建华于2004年4月28日申请执行。

  法院较真

  成立专案组办案

  此类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尚缺少明确的法律依据,也没有任何可以借鉴的经验。如果单纯求得执结率,对执行法官来说该案并非难事。

  “如果不是因为内讧,这家没有负债的商场在正常经营下前途仍会是一片光明!”看到这点的是时任丰台法院副院长的蔡慧永,“此案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股东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复杂的案件遇上了较真的院长,丰台法院成立了专案组研究处理此案。

  在立案后3个月的时间里,为查明东高地商场现有股东、退股股东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杨长青在酷暑里一家一户地走访了近百户股东,为了核实每一户的真实情况,他往往远赴大兴等郊区县。

  在对现有股东和退股股东的情况重新进行逐一核实、登记后,8月下旬,丰台法院向丰台工商分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对商场股东人数的变更进行了登记。

  面对股东和职工情绪的不稳定,为了缓解他们彼此间的矛盾,从9月中旬至11月上旬,蔡慧永和执行法官数十次往返于东高地商场和法院之间,与商场股东和职工90多人依次见面谈话,进行股东大会召开前的解释和说服工作,并促成商场董事数次召开董事会。

  法官解读

  股东权益纠纷增多

  蔡慧永告诉记者,近年来,法院的股东权益纠纷层出不穷,并呈上升趋势。造成这种现状的有两个原因:第一,国有企业职工对现有企业管理模式不了解,习惯了“家长制”管理体系的他们,在观念和利益上容易产生冲突。其次,我国涉及到股东权益的保护、股东纠纷解决的相应法律规范不健全。出现了纠纷股东想到的不是法律,只是进行无序的内部抗争。所以用正常的行为规则加以引导和司法救济是一个值得深层次探讨的问题。

  执行工作是审判的最后关口,往往也是矛盾的积聚地,常常不为人理解。然而,在记者14个小时的采访中,却真切地感受到了执行工作的辛劳和付出。

  在采访结束前的那天晚上,记者来到了东高地商场,尽管才下午4点,但商场里面光线昏暗,人迹稀少。由于疲于内讧没有正常经营,商场已经被断水断电。

  走出商场大门,记者看到街面一片繁华,反差之大让记者理解了法院执行的真正意义。法官们花费7个月的目的不仅是案件的执结,他们更希望商场灯火辉煌地亮起来,照亮以商场为家的股东和职工们心中的阴暗,也让司法为民不再是一句空话。

  作者:孙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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