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药有问题敲诈无照诊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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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02:24 新京报 | ||||||||
大兴系列敲诈案“元凶”被判刑 本报讯 (记者李欣悦) 日前,市一中院对曾在大兴区连续制造敲诈勒索案件的杨乃林、胡大鹏等人作出终审裁决,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杨乃林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判处胡大鹏有期徒刑3年;
杨、胡二人均20岁出头。据法院查明,去年10月6日10时许,杨乃林等人来到大兴区黄村镇申某开办的无照私人诊所。首先,他们由其中两人在此购买了一些药品,两个小时后几人找到申某称:“你的药品把人吃坏了,不想报警就拿钱!”申某无奈交出2500元。 第二天下午,胡大鹏等人用相同手段对开办无照私人诊所的曹某索要了3000元。几天后,杨乃林等人在大兴区黄村镇小营市场东门处,谎称被一山东省牌照的大货车撞倒,以看病为名向该大货司机索要1460元。去年11月17日,杨乃林等人再次作案时,被抓获。 据他们向警方供述,去年5月,杨、胡还伙同他人在大兴区黄村镇长途汽车站北侧,持铁棍将于某、张某打伤。报料线索一经采纳,奖金至少百元,还将进行线索评奖,奖金最高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