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贼“搬掉”8家粮油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07:56 半岛都市报 | ||||||||
大米10吨,面粉6吨,花生油100箱……在短短两个多月时间内,一盗窃团伙8次盗窃粮油店。为了行动“方便”,他们还雇开锁匠开门、雇搬家公司运送赃物。日前,李沧法院以盗窃罪对刘某等4人盗窃团伙进行了依法宣判。 据查,今年1月份,原籍高密的刑满释放人员刘某、杜某、单某预谋盗窃粮油店。1月2日傍晚6时许,刘某和单某窜到李沧区玉清宫路3号楼业主刘某的面粉存放点踩点。随后,刘
见赚钱如此容易,刘某等4人便上了瘾。1月5日,他们又来到位于崂山北宅的惠利超市北宅连锁店踩点,后由杜某用剪钳剪断门锁,刘某又以运货为由,仍约那家搬家公司的王某开车和搬运工来为他们搬运赃物,当场盗窃罐装啤酒、花生油、白酒、饮料等,价值人民币3598元。 之后,他们又交叉结伙,在两个多月的时间内,采用踩点后请开锁匠开锁,再雇搬家公司搬运赃物的办法,先后窜到四流南路64号的诸城粮油批发部、西流庄批发市场金山商行、西流庄批发市场许家粮油店、抚顺路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华山粮油店、峰山路11号绿色源粮油米行、商城路综合市场粮油摊2号店铺6次作案。经警方审理查明,该盗窃团伙8次共盗窃物品总价值折合人民币67037.8元。 日前,李沧法院以盗窃罪对刘某、单某、杜某、营某4人分别判有期徒刑11年、8年、10年、4年。 本报记者 王林 本报通讯员 张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