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尚”小区也丢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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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08:01 扬子晚报 | ||||||||
好不容易从国外空运到南京的自行车最近在小区里被偷了。在南京王府花园租了房子的英国人高刚一肚子的不快没处发泄。跟物管比划不通后,他委托帮自己租房子的顺驰租赁公司,跟物管论理。可记者昨天获知,由于物管方面坚称自己不承担责任,这事看来只能不了了之。 高刚是驻宁一家外资企业的技术人员,一个人长期在南京生活。租下南京人认为的“
昨天下午4:00,记者骑着自行车试“闯”王府花园。在小区门口的门亭里,坐着一名保安,但他看到记者直接骑进小区时,并没有任何示意,更没有提出要进行登记。小区内的道路两边,停满了自行车和摩托车,本来较宽的通道被占据了一半路幅,还有四五辆汽车也停在路上。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小区的地下自行车库里,却只有二十来辆落满了灰尘,长期闲置的自行车。 在小区物管处,记者见到了新鸿运物业的胡主任。简单听取情况后,他说,物业方面没有听说小区内有外国人丢车,即使有这样的事情,责任也不在物业,要找车只有报警。他说,王府花园虽然是个地处市中心的高档楼盘,但物业费却只收0.3元/平方米,小区建成时,物价部门也对停车费用进行过核价,但实际操作中,很多业主还嫌小区物业费太贵而拖着不交费,停车费就更不要提了。长期以来,住户习惯了将车随意地停在楼前或树下,保安帮助理理整齐,但并没有看车的义务。 记者采访有关专家得知,目前绝大多数丢车纠纷都是因为双方没有建立明确的车辆保管合同引起的,高刚和物管为丢车的事扯皮,也是这个原因。根据国家《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的构成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及保养费,绿化管理费,清洁卫生费,保安费,办公费,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法定税费。这当中并不包含车辆管理费。他建议业主与小区物业之间还是应该建立规范的保管合同关系,缴纳一定的物管费,花小钱保大险。这样,在车辆被盗时就有据可依了。冯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