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出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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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08:40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李鸿光)高中生詹某打伤同学后,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期间,其父竟带领詹某去香港散心,结果被边检查获。日前,静安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詹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赔偿对方医疗费等共计16万元。 今年3月中旬,詹某与同学在课堂上发生摩擦并引起争执。同月23日下午放学后,詹某再次遇见这名同学。早有准备的詹某从包中取出双节棍,对其进行殴打,造成该同学右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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