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屋顶霉变渗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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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08:40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李学兵)新房住了不到一年,屋顶就霉变渗水。日前,杨浦区法院一审判令房产公司为业主修复屋顶并赔偿装潢损失7800余元。 1998年11月17日,张女士夫妇购买了临青路上一处顶楼的房屋。2000年10月,张女士夫妇入住新房,不料到了次年7月就发现屋顶霉变渗水。同年8月,房产公司用涂料粉刷屋顶,但3个月后,霉变渗水现象再次出现。由于房产公司一直解决不了这个问题,结果被张女士
法院审理后认为,房产公司在保修期内对房屋发生的质量问题负有保修义务,应对张女士夫妇住房的霉变渗水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