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盗“老东家”罚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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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08:44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 离岗前偷偷配制公司仓库的钥匙,辞职后深夜潜回实施偷盗。昨据崇安法院证实,被告人郑某被判罚金1万元。 郑某于1998年从江西宜春来锡打工,在某公司干了两年多后不辞而别。由于未找到更理想的工作,他于2002年初又回到该公司,干了一年多后故态复萌,不辞而别。但他在离开前偷偷地配制了公司仓库钥匙,于今年初的一天凌晨潜回仓库,用事先配制的钥匙打开了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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